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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袁金萍 杨柳青青)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加强锂电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李纯清出席并介绍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锂电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内容。
李纯清介绍,为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全力推动宜春锂电新能源首位产业加速发展,宜春法院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对锂电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实行“四全一多”保护,不断提升锂电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与效能,制定了《意见》。
该《意见》是宜春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重大论断的有力举措。《意见》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实际,贯彻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锂电产业的最新决策部署,依托了法院“三驾马车+一个平台”司法护企服务机制,开展锂电新能源知识产权特色保护工作。《意见》共25条,从全范围、全链条、全方位、全流程、多形式保护五个维度,细化了锂电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举措,着力保障企业、科技人员的创造成果,促进锂电新能源行业创新发展,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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